关于文稿中法定计量单位的书写要求

广州医科大学学报 ›› 2024, Vol. 52 ›› Issue (05) : 80.

关于文稿中法定计量单位的书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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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刊法定计量单位实行国务院1984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以单位符号表示,具体使用参照2001年中华医学会编辑出版部编辑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一书。注意单位名称与单位符号不可混合使用,如ng·kg-1·天-1应改为ng·kg-1·d-1;组合单位符号中表示相除的斜线多于1条时,应采用负数幂的形式表示,如ng/kg/min应采用ng·kg-1·min-1的形式,或者ng/(kg·min);组合单位中斜线和负数幂亦不可混用,如前例不宜采用ng/kg·min-1的形式。在首次出现不常用的法定计量单位处用括号加注与旧制单位的换算系数,下文再出现时只列法定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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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稿中法定计量单位的书写要求. 广州医科大学学报. 2024, 52(05):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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